1.玛莎拉蒂撞宝马2死4伤案,醉驾女司机被判无期,她为什么没被判死刑

2.警花因开宝马被盯上惨遭,生前都经手过哪些重大案件?

3.宝马女灭门案怎么判

4.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宣判,为何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5.昆山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6.宝马冲进人群致1死7伤案开庭是怎么回事?

陕西宝马撞车_陕西宝马案

2019年7月3日玛莎拉蒂醉驾案轰动全国!时隔一年后法院宣判,致使宝马车里两死一伤的被告人谭明明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有另两名被告各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谭明明的父亲愿倾家荡产赔偿受害人,分别赔偿两位死者各200万,赔偿重伤患者600万。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10日,一辆三轮车撞上了700多万的劳斯莱斯库里南。

这并非不可避免的事故,劳斯莱斯在直道上超越了三轮车后,没打转向灯就右拐,致使三轮车来不及刹车而撞车。

汽车安全不容忽视!

即使是百万千万的豪车

配备当今最前沿的科技

也会因驾驶不当导致严重后果

只有科幻**中

那些炫酷的无人驾驶汽车

极速驰骋也能毫发无伤

其实,一百多年前汽车刚诞生不久时,几乎没人想到安全,就只想着造会“自动驾驶”的车。所谓“自动驾驶”,是相对于牲畜来说的。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对车的固有印象是必须在前方栓一匹马或一头牛。

当车不需要牲畜活物在前方牵引时,在当时就显得非常“科幻”了。从“Automobile”(汽车)的单词就能看出,“Auto”(自动)的分量有多大。

所以汽车发明数十年,人们一直沉浸于跟马车对比的“自动驾驶”,没多少人关注安全。而那时的汽车速度也比马车快不了太多,所以很多人不重视。直到车速不断加快,容易出现车毁人亡的事故时,安全才提上议程。

逐渐地,接近上世纪中叶出现了一些安全的装备,比如电动雨刷(之前都是手摇),到了六十年代出现三点式安全带,七十年代出现ABS防抱死系统,到了八十年代美国开始强制安装气囊,后来越来越多主被动安全技术出现,比如ESP、碰撞预警、坡道辅助、变道辅助、盲点提醒功能等。

豪车往往肩负着普及安全科技的社会责任,会率先用一些前沿的技术让土豪们买单。比如大部分人坐后排都不考虑系安全带的时候,奔驰就配备了后排安全气囊。

大部分人买车还在纠结于要不要侧向安全气囊时,奥迪就推出了自动抬高底盘应对侧碰的技术。

不过,安全技术的普及也受限于市场需求,比如防酒驾系统,其实已经研发出来,但却难以推广。

防酒驾系统内置于汽车中,与现有的汽车控制系统相结合,通过在启动按钮或方向盘上安装装置。分别可区分司机与乘客,检验司机呼气,或是通过红外光照射指尖来测量血液酒精浓度。

该装置将能在一秒内多次精确测量。当司机血液酒精浓度(BAC)达0.08%时,系统将启动自动停车。

由于很多车主认为自己不会酒驾,所以就不会为这个功能掏腰包。

总之,虽然汽车变得越来越智能,但人作为一个“掌控者”,仍需要具备足够丰富的安全知识。下面这些不起眼的小习惯,也有大用处哦。来,看看“资深老司机”给的10条TIPS:

1、双手一定要握住方向盘9点和15点位置。如果你习惯单手开车,那遇到紧急情况你几乎无法避让;

2、开车前一定要调好坐姿。最简单的方法是伸直手臂后,手腕刚好能搭在方向盘12点,靠背也不要太倾斜。良好的坐姿让你更快速避开紧急障碍,而且不容易劳累;

3、眼睛看得更远,看到500米以外。这样有助于提升你的预判空间;

4、不要轻易使用双闪灯。比如下大雨或拥堵时不要用,因为后车无法判断你准备向哪个方向变道;

5、不要在车内戴耳机听歌。如果你实在不想打扰车内其他乘客,你可以戴一个一个耳机,但另一个耳朵不要戴。而且耳机的声量不能太高,以免影响安全;

6、如果你买了车载灭火器,最好把灭火器放在前排你方便够得着的地方,而不是放后备厢。因为当发生自燃时,你可以很快就能拿到灭火器自救;

7、等红灯时一定要确认挂上N档或已经临时驻车。不要侥幸地把脚踩住刹车,如果你不经意拿个东西或手机,你的车可能会向前溜而造成追尾;

8、对于没有胎压检测的车,在上车前一定要环顾四个轮胎的气压;

9、如果跑高速突发爆胎,方向盘一定要稳住向前,不要随意转动;

10、如果听到刹车吱吱声,要检查下刹车片。如果变薄就及时更换。

不管开多贵的车,都要同样保持谨慎

安全不容忽视,遵守交规

无论对他人还是家人都是负责的行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玛莎拉蒂撞宝马2死4伤案,醉驾女司机被判无期,她为什么没被判死刑

我看过详细报道,大意为撞死人的苏秀文在交警的保护下、在律师的教导下、在法院以及一系列高官的维护下,判了两年,缓刑三年,赔了2万块钱给死者。当然,她是绝对不会坐牢的,因为她有钱,还有背景。而且奇怪的是,死者家属现在和她的关系特别好,伤者全部同意庭外和解。哈哈,讽刺啊。

警花因开宝马被盯上惨遭,生前都经手过哪些重大案件?

今天是万众瞩目的一天,玛莎拉蒂撞宝马2死4伤案终于宣判了。

被告人谭明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松涛和张小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环形三年。虽然没有满足受害人家属以及大众判处醉驾女司机死刑的要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到底还是得到了惩罚。

这起毫无人性的醉驾肇事案,还要追溯到2019年7月3日。那天晚上7点左右,三名被告人在一家烤串店聚餐,明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谭明明依然嚣张地驾驶着牌照为豫NE5S55的玛莎拉蒂越野车,在马路上横行霸道。

玛莎拉蒂先是连续刮蹭停在路边的6辆汽车,又接连与迎面而来的一辆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刮碰。被迫停下后,谭明明没有报警处理,也没有向被撞车主道歉,然而在刘松涛和张小渠的怂恿下,强行驾车逃逸。

结果车辆逃窜到一个交叉口时,由于速度太快,追尾了停在那里等待绿灯通行的豫N012L宝马轿车。宝马车当时就起火燃烧起来,火势来得太突然,又异常凶猛,造成宝马车内二人死亡一人重伤,谭明明和同伴刘松涛,也因为追尾撞击过于猛烈身体二级重伤。

这起玛莎拉蒂撞宝马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仅受害人家属宁愿不要赔偿也坚决要谭明明偿命,谭明明和两个同伴也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谴责。

2020年1月16号的庭审中,谭明当庭认罪,痛哭流涕向受害者家属以及社会道歉,并下跪谢罪。但受害人家属均不同意调解,强烈要求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

经过了漫长的调解与审判,11月5号三名受害者家属和三名被告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11月6号该案一审判决,谭明明无期徒刑,另外两个被告人缓刑三年,伤者获赔600余万,两名死者家属各获赔200余万。

到今天为止,这个案子总算尘埃落定,为什么出了人命谭明明没有被判无期,网上有律师给出了专业解释:

一般来说定罪量刑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根据犯罪的事实和性质,包括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然后法院还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酌定情节,正常来讲也就是被告人能向受害者家属支付多少物质赔偿。

谭明明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谭明明所处的刑罚在10年至死刑之间。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说的简单明了一点就是:赔偿金给的到位,获得了受害家属的认可,就能依法轻判免于死罪。

宝马女灭门案怎么判

据报道,这名女警花生前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警务人员,曾经破获过涉案总额达2亿多元的?矾山连环会案?

接下来为大家梳理一下这起事件的经过。

事件梳理

这件事情据说发生在2010年10月,有一名女警毕业之后进入警队,因为长得非常漂亮的原因,被当地的公安局称为当地最美丽的警花,警花的老公是个副镇长,公公也是当地著名的企业家,家族生意庞大,也是非常的有钱,本来日子和美,家庭幸福,但是因为一起事件的发生,最终打破了这一家子的幸福。

这名警花被惯犯顶上

根据网络媒体的报道,这名女警花当时是开着自己的新车宝马越野轿车,不幸被三个犯罪人员盯上,这三个犯罪人员觉得这名警花开着豪车长得也漂亮,肯定是很有钱,所以的话就把目标选定她,目的就是为了抢钱。

在有预谋的踩点和作案,这几名嫌疑犯,趁这名女警花打开车门的时候,一把冲过去控制了这名女警花,然后不仅抢走了她的钱,还将这名警花,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踪,最终用残忍的方法将女警花给杀死并埋尸,随后架着女警花的宝马车逃离。

据说当时女警花被抢了以后,还苦苦哀求这几名嫌疑人不要杀死自己,因为不想让自己的女儿没有妈妈,但是这几名嫌疑犯是惯犯,自然不可能放过他。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这三名嫌疑人也没有逃脱掉法律的制裁,对他们的宣判最终都是死刑,他们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写在最后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双手沾满罪恶的人,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最后,对于这起事件,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宣判,为何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宝马女灭门案判死刑。12月2日,曾轰动一时的桂林市“3·03”宝马女被害案有了最终结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劫杀“宝马女司机”的罪犯王新荣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随后,王新荣被押上警车驶离法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玛莎拉蒂撞宝马案是一起由醉酒驾车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被告人谭明明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中撞击正在等待通行信号的宝马轿车,致乘车人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重伤;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发生事故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发生严重后果。被告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扩展资料

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宣判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鉴定: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 毫克/100毫升、170. 36 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车发生事故时车速约为120公里/小时-135公里/小时;被害人葛某某、贾某某在车辆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谭明明构成重伤二级,刘松涛构成重伤二级,张小渠构成轻伤一级。

界面新闻—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宣判,审判长答记者问

宝马冲进人群致1死7伤案开庭是怎么回事?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甘肃省镇原县人。

一、人物简介:

刘海龙,“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五次坐牢,从19岁开始偷窃,五次被判刑加起来10年5个月。

二、生平个人经历:

1、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3、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5、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6、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7、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扩展资料

案件定性及理由:

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

(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

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

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参考资料:

8·27昆山持刀砍人案—百度百科 ?

百度百科--刘海龙

根据报道在2016年9月26日11时43分许,孙某驾驶宝马车在文化路三好街交通岗由西向南转弯过程中,与8名行人(5男3女)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现场造成1人重伤(孔某,男,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7人轻伤(4男3女,均无生命危险)。

事发地监控显示,宝马车右拐时在路口停顿了十多秒,然后突然启动,接着就撞到了路口等待过马路的行人。当时路口有十多个人,宝马车是从人群中间穿过去的。有两个人在斑马线上已经走了几步,车几乎从他们后身擦过去。车的另一边,有个穿粉色衣服的人,本来也要过马路,眼看着车从眼前冲过去撞了人,他还试图上去拦这辆车,但是没拦住。

经查,肇事司机孙某,女,1963年生,准驾车型C1。事故发生时,孙某驾驶证状态正常,酒精检测结果为未饮酒。经交警部门确认,孙某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致使自己驾驶的车辆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及在此等候指示灯的行人孔某等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孔某重度颅脑损伤及胸腹腔脏器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鉴定,孙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孙某庭审中解释事发原因,当时自己送朋友去机场,朋友往车上拿行李,她想下车帮忙,结果车就往前动了。她踩刹车,车还继续往前冲,她就吓蒙了。她以为是车出了问题。孙某表示愿意认罪,愿意尽力赔偿,曾一度要下跪请求遇难者家属原谅,被法警制止。法庭没有当庭宣判。